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动态
我校2016年录取地方专项学生97人
发布日期: 2016-07-21 22:48:21 点击量3556
截至7月20日,我校2016年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已经结束,计划录取97人,实际录取97人。其中,文史类最低521分,高出一本线4分;理工类最低530分,高出一本线7分。
资料整理:
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在全国的整体招生规模为5万人。国家专项计划申请考生须具有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国家确定的2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为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38个县加上15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考生本人须具有以上53个县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学校为我省省属重点高校,即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属高校,招生规模不少于本校本科一批招生计划的3﹪。地方专项计划申请考生具备以下三项之一的均可报考:1.考生户口簿上载明户别为农业的;2.考生具有县(县级市)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3.其他政策规定为农村考生的。